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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东大学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

作者: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6-04-14   浏览:
鲁大校发〔201464

为进一步加强本专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落实教学质量监控措施,使各教学环节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以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一)充分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理念。教学质量监控要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必须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理念,树立全面科学的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教育创新,实现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教学质量监控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充分重视人的能动作用、人的价值、人的要求和个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三)牢固树立教学质量是学校发展生命线的观念。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其质量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学校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应根据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确立质量标准,评估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目标性原则。教学质量监控的目的是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教学任务,实现规定的教学目标。其任务就是及时发现偏离计划目标的误差,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发生的偏差,从而确保教学任务与教学目标的实现。因此,教学质量监控是对教学行为及教学管理行为是否达到教学要求的全面监控。
(二)全员性原则。人才培养是学校的基本任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离不开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其中学生是主体,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是基础和保证。
(三)系统性原则。教学质量涉及教师、学生、教学设施和条件等,还与学校定位、培养目标和管理等有关,是一个系统共同作用的结果。由学校、院部、职能部门、系(教研室)和班级等构成一个多层次、纵横交叉的网络,是一个完整的教学管理系统。
(四)全程性原则。教学质量主要是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形成的,不是靠最后的评价检查出来的。因此,质量监控系统必须对教学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做到事先监控准备过程,事中监控实施过程,事后监控整改过程,然后进入下一循环的监控过程。
三、运行机制
(一)进一步明确本专科教学质量监控的领导体制
学校和各院部党政一把手是学校和各单位整体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协调办学资源的配置,保证教学人力、物力、财力的落实和有效利用。
各教学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关心本单位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充分掌握本专科教学的情况,定期召开本单位党政领导和系(教研室)主任参加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本单位本专科教学中的问题,讨论推进本专科教学改革的措施,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学校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作为各部门保障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把保证本专科教学条件、保障本专科教学的顺利运行作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在工作安排上应体现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协助校领导合理配置教学资源,保证教学质量。学校在对各部门、各院部干部的考核过程中,将把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意识和质量意识是否牢固,工作中是否真正体现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是否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作为重要依据。
为了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学校、院部、系(教研室)三级质量监控组织体系。校级教学质量监控由学校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负总责,教务处具体实施,负责全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反馈等工作;院(部)教学质量监控由其行政负责人领导,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组织教学工作督导组或有关人员,负责本院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组织实施;系(教研室)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由系(教研室)主任负责,对本系(教研室)内教师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试考查等教学活动进行监控。
(二)发挥教学委员会对学校教学工作的决策和咨询职能
学校教学委员会是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决策和咨询的专门机构。教学委员会对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和咨询,为学校教学工作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学院(教学部)不设立教学委员会,相关职权由学院(教学部)教授委员会统一行使。
(三)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的各项制度
1.进一步完善教师课堂教学网上评教制度。结合我校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的全面展开,学校将在总结以往课堂教学测评及网上评教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不断完善课堂教学网上评估工作。
2.进一步完善常规教学检查制度。每学期都要在开学初、期中和期末开展三次教学检查:开学初教学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各项教学工作准备和教学秩序情况;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对教学运行情况及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期末教学检查的内容则以期末考试情况为主,对考试组织过程,包括命题、试卷审查、试卷选用、试卷印刷、考试安排、阅卷和质量分析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3.加强对实践教学的管理和检查力度。各教学单位要将所有实践教学活动纳入计划,精心组织,加强指导,严格管理,保证质量。特别是专业实习、教育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各单位要下大力气,切实做好检查指导和过程管理工作。学校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认真执行领导、教师听课制度。各级党政领导要把听课作为教学管理的常规性工作列入工作日程,教师亦应把听课作为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履行听课职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课时;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教务处负责人,各院部党政领导成员、系(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课时;任课不足1年的新任教师,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课时,其他教师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课时。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按照每学期督导计划进行听课和检查。听课人员要从教师备课、教学过程组织、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以及学生听课、遵守课堂纪律等情况来综合评定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对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意见,直接与任课教师沟通。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他人听课。应为听课人提供方便,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授课质量。各院部对本单位领导和教师的听课情况定期进行汇总和分析,突出问题应向任课教师反馈。教务处要定期对听课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
5.强化教学督导制度。学校设立鲁东大学教学工作督导委员会,督导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督导委员20—30名。督导委员分文科和理工科两个组,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具体负责本组的教学督导工作。教学工作督导委员会在学校领导下开展工作。教学工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坚持以“督”促“导”,以“导”为主,“督导”结合的原则,在教学工作中发挥督教、督学、督管的职能。要定期召开督导会议,制定工作计划,确定督导重点,落实督导措施。
6.落实学生信息员制度。为广泛征集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教学质量的监控,教务处每学期要通过定期召开信息员会议、填写信息卡、与信息员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收集学生对课堂教学、教学管理、教学条件、教学改革等教学工作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加大随机性巡查力度。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日常教学工作的随机性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建立网络反馈渠道,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在校园网设立校长电子信箱、教务处留言板等,鼓励全体师生员工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与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及时反映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学校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予以解决。
9.完善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制度。各单位要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确保对教师评价的全面性、客观性、科学性。
10.建立对教学管理人员的考核制度。要严格按照各级教学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根据德、能、勤、绩等方面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教学管理人员的考核力度,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11.进一步落实教学奖励制度。按照《鲁东大学教学奖励与资助办法》(鲁大校发〔2014〕58号),认真组织、严格实施,充分调动教师开展教学和教学研究的积极性,把评奖活动作为对平时教学工作的总结、提炼,使相应的教学工作由“量”的积累,实现“质”的飞跃。
12.严格执行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处罚规定。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鲁东大学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办法》(鲁大校发〔2014〕60号),保证教学工作有序运行。
13.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工作。学校和各院部应组织督导员、教学管理人员或专任教师,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学过程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实践基地建设以及其它教学建设和改革,开展专题性调研工作,为改进各项教学工作提供依据。
14.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有关部门要建立社会对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监督和反馈体系,对每一届毕业生均要进行跟踪调查,及时汇总对学校工作的意见以及社会发展的新需求,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各方面的评价,通过对收集信息的整理和分析,找出学校在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综合素质教育、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改进教学工作的具体措施,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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